正文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正文信息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委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9-29  阅读次数:65188   来源:江北纪委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慈城镇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部门负责人、原第二党支部书记孙建宏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9127日,孙建宏违规接受业务单位负责人安排的旅游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孙建宏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2月,孙建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收缴。

上述这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纠治“四风”是一场持久战,丝毫不能松懈,一刻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作风建设的要求和对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指示要求结合起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建设,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重要节点提醒督促,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区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真正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关键节点、关键人、关键环节,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保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的高压态势,扭住不放、寸步不放,持续净化风气,推动化风成俗。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网站帮助 | 联系我们
管理登陆版权所有 宁波市江北区纪委、江北区监察局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本站任何信息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 电话:0574-89184523 传真:0574-87668147 许可证号:浙ICP备18040062号-1
建议使用IE8.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龙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