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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发表日期:2022-2-16  阅读次数:32615   来源:江北纪委  字体:【
     区纪委区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会同相关区直单位选择15个项目,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注重长效治理,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为落实“开门搞治理”要求,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评议,区纪委区监委现公布专项治理成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镇管道燃气建设“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治理成果:
  1.紧系“安全绳”,保障用气端。全区共完成居民用户安全检查达到7万户,非居民用户安全检查725户,覆盖率100%。对老旧管道实施定检近10公里,排查隐患6起,及时处置管控。设置解放撬流量计,监控调度管网压力流量,保障片区内安全稳定供气。
  2.“瓶改管”“点改管”成效显现。2021年继续推进商用气的改革,全年共完成28家“瓶改管”工作。目前,长兴路“瓶改管”工程已接近尾声,周边商铺很快就能用上安全、清洁、方便、便宜的管道天然气。另外还向LNG用户宣传管道天然气安全知识,并完成宁波市康福特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的“点改管”工程。
  3.工程建设稳步迈上新台阶。2021年完成宁波慈城荪湖彩云路中压燃气工程通气,成功打通荪湖与慈城节点,确保整个江北片区供气稳定。有效保障西洪大桥建设,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燃气迁改。2021年新建中压道路管道14公里,新通气用户数8300余户。全力保障营商环境,一站式服务江北各园区工业用户,2021年工业用户新增7户,并完成70余户公建用户通气。

  二、项目名称:“双减”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治理成果:
  1.压减工作有速度。自国家出台“双减”政策后,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原义务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113家,经整治现存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6家,注销和转型机构77家,“双减”压减率达100%。
  2.专项整治有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以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000余人次,立案2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关停违规办学点12处,责令限期改正6家,约谈相关负责人31人次,对9家机构予以当年度年审不合格。
  3.数字监管有精度。实现“甬信培”监管平台、“浙里培训”平台数字化监管,区内所有校外机构与银行签订协议,开设资金专用监管账户,与每个学员签订《示范教育培训合同》,承诺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实现“甬信培”数字监管平台入驻“全覆盖”。
  4.风险防控有准度。多次分组实地调研机构抵抗风险能力,对113家机构按红黄绿“三色”风险等级研判运营风险,报送“爆雷、冒烟”机构预警信息,约谈8家红色等级机构相关负责人,引导其转型或平稳过渡关停。

  三、项目名称: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公安江北分局
  治理成果:
  1.积极促进建章立制。强力推进《十条刚性措施》,积极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的工作格局,压紧压实反诈工作责任,深入街道(镇)、社区(村)、学校、工厂、企业,加强对广大群众反诈宣传发动,推动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 16万余人,申领反骗码7万余人。
  2.严厉打击电诈犯罪。联合金融、电信等部门常态化惩戒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人员,整治行业乱象,打掉“两卡”团伙20个,打处涉卡犯罪嫌疑人121人。开展集中收网行动16次,摧毁诈骗犯罪团伙26个,共破获案件407起,打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403人。
  3.反电诈治理成果显著。建立联动处置反馈机制,顶格落实精准劝阻工作要求,严格实行劝阻线索日清零制度,成功落地预警5万余人次, 制止高危诈骗145起,累计止损金额930余万元,依法止付涉案银行卡账户9700余个、止付金额3.84亿元,冻结涉案个人银行账户921个、冻结涉案金额1.17亿元、返还被骗资金288.42万元。

  四、项目名称:惠民殡葬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治理成果:
  1.实现群众可选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增加到7项,包含遗体接运、停放、火化、寄存、骨灰盒(300元标准)、灵堂租用和节地生态安葬,共为全区1574名逝者节省殡仪服务费用192.87万元,生态墓葬费用27.43万元,合计220.3万元。
  2.推进殡葬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通过“宁波市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将死亡证明出具、户籍注销、有关资金停发等正常死亡相关事项办理由“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最终实现身后事“一事联办”。全区共办理业务1400多件,各联办单位相关事项完成率达92%。
  3.完成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着眼于节约土地、复合利用土地以及减少资源的消耗,规划2个殡仪服务站,10个墓园;新建3个骨灰堂(区级2个,镇级1个)和1个区级生态墓地;新建4个镇级公益性墓地,扩建2个经营性公墓。

  五、项目名称:社区矫正执法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治理成果:
  1.推进执法监管规范化。对2018年以来所有案件全面普查,对所有重点案件全部进行登记落实,累计自查案件1000余件,完成矫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自查,全面检查是否规范开展日常监管,以检查促进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2.强化教育帮扶。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个案辅导、公益活动、就业培训等服务,全区共组织教育学习活动11场882人次,其中线下开展5场321人次,线上开展6场561人次,开展心理测评405人次,组织公益活动31场620人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协助落实法律援助1人次,落实临时性救助1人次,困难补助9人次,协调推荐就业岗位1人次。
  3.拓展整治效果。落实社区矫正系统业务指导规范,规范统一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档案标准,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发挥工作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主动接受监督,累计抄送法律文书500余份。

  六、项目名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治理成果:
  1.加强监督检查。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减”校培机构专项检查、护航百年“安薪在甬”专项行动为抓手,检查用人单位1876家,责令32家企业为33名员工补缴新增社保待遇,对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理)20件;累计处理欠薪案件770件,为3666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5031万,其中,处理网络舆情信访件133起,涉及人数1047人,涉及金额1156.8万,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突出重点领域。印发《江北区关于开展护航建党百年“安薪在甬”专项行动的通知》并组织实施,加大重点案件调处力度,协调处置欠薪重大案件,并对宁波两家房地产有限公司、西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未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和未按规定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3.强化部门联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93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六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3次,并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即时整改。同时建立欠薪隐患清单,并实行动态监管。

  七、项目名称: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江北分局
  治理成果:
  1.主动担当,直面问题。主动深入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围绕农村回迁安置、安置房建设、安置房管理等问题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对安置房欠账多、未安置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联合区级部门与街道、镇共同谋划,做好整改工作。
  2.加强指导,坚决整改。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压实责任,倒排时间,细化解决方案,按上级要求完成相关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安置房建设,完成慈城胡坑基地块(带方案)、甬江孔浦安置房三期地块(带方案)和庄桥应嘉丽园南侧地块(不带方案)等安置房地块出让;完成前江街道4个城中村拆迁项目安置所需的安置房地块农转用报批工作,并力争尽早完成出让供地。
  3.转变思维,长效治理。积极参与《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建言献策让条例更接地气。转变重拆迁轻安置的思维,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征迁安置工作的意见》精神,把握好新启动拆迁项目安置房要求,维护被征拆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项目名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治理成果:
  1.推进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第二批19件攻坚销号信访件已全面完成整改销号,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解决了一批社会最聚焦、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1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3%,同比上升3.3%;PM2.5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水环境功能区平均达标率100%,市级以上地表水断面平均优良率100%,国控姚江青林渡断面水质提升明显,水质达到Ⅱ类。
  3.强化整改全过程跟踪落实。落实领导领办盯办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双签字”销号制度和按月调度跟踪制度,严格按照整改验收销号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公示、销号。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纳入区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问题库,实施入库上图,按照问题确认、问题整改、问题销号实行三色管理。
  4.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江北区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照落实重点任务清单,采取了建立环保管家巡查、信访直通车、部门联动执法、智能监控监测、“一图一指数”评价、固定污染源治理“一件事”、正面清单管理、有奖举报奖励等8项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措施,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九、项目名称:城市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房征中心、区住建局
  治理成果:
  1.清单式抓整治。对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拆项目进行逐一排摸梳理、分析研判,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分类实行“当下改”“按时改”“分步改”。
  2.多维度提进度。下沉一线开展专题调研,提前谋划安置方案,制定时间表。实地参加工地例会,优化工程建设环节。对照原计划进度,节能验收、房产测绘、电梯验收等环节均提前了2个月以上。
  3.多途径促整改。每季度组织召开剩余房源锁定使用调配协调会,有效提高全区剩余房源在各街道(镇)拆迁安置保障中的使用效率。
  4.强机制重长效。前瞻性制定并出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实施细则、房屋征收(拆迁)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全面规范房屋征收全流程。积极推进安置房建设市场化筹建模式,按照“限房价、竞地价、带方案”方式出让安置房建设用地,着力加强我区安置房开发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增强被拆迁户安置获得感。

  十、项目名称: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治理成果:
  1.查处整改了一些问题。开展村级合同规范清理行动、村级“三资”运行阳光行动、村集体民主议事制度落实行动和村级非生产性支出规范行动。累计查处各类不规范问题27件,其中涉及合同不规范问题22件,民主决策不到位2件,违反非生产性支出规定3件,全部完成整改,通过规范合同、追缴欠款,共挽回集体经济损失50.23万元。
  2.培训提升了一些干部。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着力抓好农经系统及基层财务人员培训工作,通过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共组织培训23期,培训768人次。
  3.建立完善了一些制度。以集中治理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以来,共制定出台31项规章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三资”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筑牢了监管防线。
  4.创新拓展了一些应用。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创新搭建了农村集体资产“智管家”系统,将全区近2万条资产上图入库。集成了财务记账、决策审批、风险预警、五码应用等功能,实现“三资”一体化管理。开出全国农村第一张机打“二维码收据”,去年以来系统累计处理红色预警事项36件,橙色预警事项1140件,黄色提醒事项791件,处置率95%以上。

  十一、项目名称: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治理成果:
  1.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江北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江北区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不合理医疗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小组,统筹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
  2.促进依法执业。对全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全面排查、摸底,确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对象。重点对71家医疗机构开展了督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0余个,停业整顿各类医疗机构10家,确保医疗行为合理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的合法权益。
  3.形成长效机制。将不合理医疗服务行为纳入了江北区清廉医院建设及江北区医疗服务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落实医疗机构代表签订责任书。不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时刻为各医疗机构敲响合理诊疗的警钟,各医疗机构制定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宣传和发动群众对医疗机构进行社会监督。逐渐形成行政部门监管、医院自查、群众监督的一套长效工作机制。

  十二、项目名称:危化品企业“低小散”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治理成果:
  1.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在江北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中专题研究出台推动危险化学品产业优质发展内容,积极配合做好市级化工产业规划。
  2.强化安评机构管理。开展危化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审查工作,对安评和中介机构立案处罚5起,行政处罚8.3万元,切实规范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行为。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危化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引导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

  十三、项目名称: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治理成果:
  1.有效净化了一个行业市场环境。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6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766家,检查发现问题69个,责令整改69家次,全区保健食品市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净化。
  2.重拳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立案查处各类涉保健食品案件17件,涉案金额1163.89万元,罚没款达103.78万元。我区查处1起虚假宣传案件(罚款62万元),被列为省保健食品专项治理十佳案件。
  3.全面营造了一种理性消费氛围。举办科普宣传83场次,参加人次达5069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4307份。通过“五进”宣传、建设科普宣教基地、组建银龄志愿者队伍等多种方式,提升了广大市民的防骗防欺诈意识,特别是中老年的法律意识和辨识能力显著提升,推动形成科学养生、理性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4.有力形成了一套现代化治理机制。推动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乡(镇)村(社)整治“一盘棋”格局、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浙食链”“阳光工厂”“一件事”集成改革等数字化改革新技术、新场景得到有效应用,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一套部门监管、社会共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十四、项目名称: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治理成果:
  1.摸清底数,规范治理。对全区162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确定全区41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2家为零售药店总部、其余为零售药品门店),利用定期与不定期、日常检查与飞行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方法进行全覆盖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50人次,当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及时有效地摸清了底数并及时纠正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不足,规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净化了药品网络销售市场。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利用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微信群、QQ群和各所(分局)工作群,对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进行宣传,并通过《新江北》和江北市场监管等媒体依法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力营造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3.部门联动,确保到位。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医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确保了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4.出台制度,建立机制。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实际出台了《江北区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服务规范(试行)》,有效推进和完善了零售药品信息化服务机制,更好地促进了网络零售药品安全、快捷。

  十五、项目名称: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治理成果:
  1.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资助参保力度,低保边缘户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补助标准从50%提高至全额资助。提高救助限额和报销比例,困难群众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共用10万元年度救助限额,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其中低保对象从70%提高到80%。
  2.落实困难群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80%,其中居民大病报销比例从60%-70%统一提高到80%,并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3.出台兜底保障措施。2021年起,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经过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后,自付费用超过3万元的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4.发挥商业保险效能。全额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商业补充保险,为困难群众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费用提供理赔的途径。
  5.实现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100%参保。在低保边缘户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50%补助的基础上,联合爱心企业开展参保资助,使低保边缘户参保率达到100%。2021年度爱心企业共资助参保111人,资助金额37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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