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胡琳同志任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副主任(正科长级)。
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22日区纪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聘期至2020年12月21日。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浙公网安备 330205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