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委机关各室:
经研究,决定:
吴姗同志任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宁波市江北区监察委员会驻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科长级纪检监察员。
免去:
蓝金凤同志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科长级纪检监察员的职务。
上述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17年7月24日区纪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公网安备 33020502000164号